胡某买票没带身份证,找到天津西站派出所民警寻求帮助,经民警核查,发现胡某竟然是涉嫌合同诈骗的网上在逃人员,而与胡某同行的蒋某也是被网上通缉的在逃人员。目前,两人已被天津铁路公安处羁押。
11月24日18时许,胡某和蒋某来到天津西站准备买票乘车前往沧州,因为胡某没有携带身份证无法购票,胡某便找民警帮助办理临时身份证,在民警核验身份时,发现胡某因涉嫌合同诈骗案被吉林省白城市公安机关上网通缉,民警随即将胡某控制,在对其同行人蒋某进行身份核查时发现蒋某也是同案被上网通缉的在逃人员。
据胡某交代,自2017年3月至2018年10月11日,他与蒋某伙同吉林省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员工王某,通过花钱雇佣虚假客户办理汽车贷款,贷款成功审批后进行落籍,之后将贷款车辆进行抵押出卖,期间胡某等人共办理问题车辆100余台,胡某等人从每单交易中提好处费4000元到5000元不等。他们的违法行为致使吉林省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损失1000万元,2018年10月11日,该公司负责人张某向白城市公安机关报案,当地警方随即立案侦查,并以涉嫌合同诈骗案对二人进行网上通缉。事发后,胡某和蒋某离开白城市,以四处打零工为生,不想刚到天津西站就自投罗网。目前,胡某和蒋某已被天津铁路公安处羁押,等待办案单位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