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_ 浙江海宁“12·3”污水罐坍塌事故3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_劳动安全事故罪

海宁污水罐坍塌事故3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浙江海宁“12·3”污水罐坍塌事故3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记者近日从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宁检察院已对海宁市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12·3”污水罐坍塌事故的犯罪嫌疑人俞炳良、黄高荣、俞欢欢,以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019年12月3日,浙江嘉兴海宁市许村镇发生一起污水罐坍塌事故。该事故是位于海宁市许村镇荡湾工业园区内海宁市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污水罐体发生坍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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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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