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12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媒体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中国网现场直播,以下为直播实录。
人民法院报记者:
今年以来,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又采取了哪些工作举措,取得了哪些进步?
刘竹梅:
谢谢。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想就刚才两个问题再补充一下。关于产权案例,我们对于产权的保护、对于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的保护,对于人民法院来说,不仅仅是体现在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商事审判当中,也体现在国家赔偿审判当中。也就是说,我们通过国家赔偿案件的审判,依然可以保护那些因为公权力的行使,人身和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企业家的权利,他们依然可以在国家赔偿的审判案件当中得到权利的救济。
关于今天发布的司法救助案例,刚才苏法官强调这次的发布是挑选的针对救助对象,大家可以注意到五个案例是不同的救济对象,人民法院的国家司法救助除了刚才所说的体现党和国家的民生关怀,体现司法的温度之外,对于精准扶贫也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当我们的一些人家因权利受到侵害而致贫,比如被刑事被告人犯罪行为导致的死亡,权利受到侵害,可能一家人就会陷入贫困。比如因为民事侵权,致害人没有赔偿能力、支付能力的情况下,他就有可能因为权利的侵害而致贫。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基于“救急救困”的宗旨,给他一定的救助,他就可能摆脱贫困,而不至于因权利侵害而致贫。再次想强调的是这项工作对于三大攻坚战之一的精准扶贫也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于这位记者朋友提的问题,我们在这两项工作当中采取了哪些举措或者我们做了一些什么事情。应该说刚才在发布词当中也有谈到,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十九大以来,我们的国家赔偿和国家司法救助迎来了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时期,或者说前所未有的发展时期,1994年《国家赔偿法》公布之后,我们的国家赔偿事业或者国家赔偿工作正式开展,2016年十九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我们又开展了司法救助的工作。在中央方针政策的部署下,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都迎来了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时期。在这样的发展时期之下,我们作为从事这两项事业的法院人,我们没有理由不把这两项事业或者这两项工作做好。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做的工作有这么几项,跟各位报告一下。
第一,国家赔偿审判中,审理案件是第一要务,我们依法审理和妥善处理了一批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2019年截止到昨天12月18日,各级法院共审理国家赔偿案件6449件,这个数字比往年过去几年的总数有提升,我们过去每年全国司法赔偿案件基本上是在5000多件,在这里再次要强调,是涉司法的国家赔偿,不包括广宇局长刚才说的行政赔偿。这个数字的提升,一是因为国家赔偿这项制度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知晓,二是因为人民群众对于个体的权利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知道有这样一个国家赔偿制度,所以就要行使自己的权利。今年到昨天为止,各级法院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是26760件。在所有这些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当中,包括一些被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冤错赔偿案件,像李锦莲案、刘忠林案、张玉玺案等等,后续的都是通过国家赔偿给予一定的权利救济。相关案件的妥善处理,依法保障了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二,积极创新工作理念。今年9月,第三次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会议暨第一次全国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会前就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了过去五年的成绩与经验,表彰了两项工作的全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部分优秀案例,提出了“当赔则赔、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新时代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理念,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要求。
第三,积极落实司法改革任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印发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文书样式、办理程序规定等司法文件。二是探索推进国家赔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推进国家赔偿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下一步,各级法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杭州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将“当赔则赔、应救尽救”和“把好事办好”的新时代工作理念落实到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各项工作中去。二是推进法律适用的统一性、精细化,对现有的较分散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对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难点问题予以汇总研究,切实推动和完善国家赔偿审判的精细化水平。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解决现有工作中的短板,立足啃硬骨头,持续推进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