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的民宿被依法取缔
本报讯 (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王志超 文/图)记者从丰泽公安分局获悉,近日到丰泽的万某等3人,在隔离观察期擅自驾车外出,被东海派出所进行教育训诫;民宿经营户黄某私自租用公寓无证经营民宿,被依法取缔。
2019年11月以来,41岁的福州女子黄某,私自租用丰泽区东海某小区公寓经营民宿。1月25日,万某、潘某、罗某等六人(均为湖北武汉人)来泉入住该民宿。按照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该六名人员均需进行隔离观察14天。
2月4日21时许,万某、潘某、罗某三人违反通告,在隔离观察期内擅自驾车外出。
按照省、市、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丰泽公安分局东海派出所对万某等三人进行教育训诫。同时,根据《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责令该民宿立即停业,予以取缔,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的处罚。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