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_ 别再吐槽《精英律师》,起草过知识产权法的博导确有其人_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知识产权法

《精英律师》里一句”博士导师起草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引起律师圈热议,一些律师甚至极尽嘲讽该剧法律顾问,笔者作为律师,对此颇为不解。在一部将男主身份设定为知识产权律师的律政剧里,编剧及顾问律师不可能不知道中国现行生效法律法规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那么编剧为何如此安排,法律顾问又为何未予纠正呢?其中缘由,让我以“资深知识产权律师”的身份为您分析如下:

剧情和受众需要,编剧有意为之

作为编剧,作品的受众是广大观众,而不仅是律师这个小众群体。在男主为知识产权律师,且前情广泛涉及知识产权的前提下,“起草过知识产权法”的台词更容易让普通观众接受和理解。试想,如果台词改为起草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伯尔尼公约等生僻专业的法律规范名称,普通大爷大妈观众肯定无比懵圈、不知所云,保不齐那些愤怒吐槽同行的律师也得去翻翻书才能搞清楚这些东西是不是属于知识产权法吧。而且,工作中,律师的对话并非都是法言法语,也非讲究绝对的精准适当。比如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或律师都知道“法人”和“法定代表人”不是一回事,但我们有时为了方便交流或让客户易于理解,将法定代表人简称为法人。这就是日常,哪里有必要纠正呢?

我国确曾“起草”过“知识产权法”,法律顾问没必要刻意纠正

了解我国民法典起草或者对知识产权立法有过深入研究的人应该知道,我国确曾专门起草过“知识产权法”,并考虑过将其单独成篇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02年1月11日全国人大法工委确定由我国知识产权法奠基人、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的泰斗郑成思先生主持起草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篇,如果称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并不为过。郑老先生确实也主持完成了专家建议稿[i]的框架,该建议稿框架共有六章八十四条,其中第一章为一般规定,首先界定知识产权是私权,并介绍了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所享有的权利,对知识产权的共性规范进行了规定;第二、三、四、五、六则分别规定了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等内容。此后,理论界就知识产权法入典问题争论不断[ii]。

因此,“他的博导曾经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的台词所言非虚,郑成思作为我国知识产权研究第一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博士生导师,确实在2002年主持起草过“知识产权法”,虽是未上会的“专家建议稿”,但也确实是起草过。人家何赛律师说的是起草过,又没说生效实施过。所以,吐槽同行的律师们是不是有些图样图森破了。

个人观感:迄今为止最好的国产律政剧

《精英律师》短短几集的剧情已经涉及版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互联网影射型名誉侵权、劳动纠纷、探视权、行政诉讼、恶意诉讼法律风险等热门法律问题,可见编剧法律功底颇深,律师实务理解透彻,完全可以印证了我的上述分析推断。

此外,该剧的相关桥段情节递进合理、法律分析透彻、法言法语表达准确,争议焦点拿捏到位,法律专业人士、普通群众均可借鉴、学习和讨论。更值得一说的是,同行热议的10万费率问题也不是没有可能,毕竟业内有那么多个案收费上亿的传说在嘛。

总之,我给8分以上的好评。写完发现,我比那些吐槽的还无聊还较真哈哈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i] 《知识产权论》(第三版),法律出版社,郑成思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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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中国民法典制定背景下知识产权立法的选择》,载陕西师范大学学报,易继明。民法泰斗梁彗星认为,知识产权法不应独立“入典”,而应作为民法典以外的民事特别法。另一知识产权法泰斗吴汉东则认为知识产权篇应先“入典”,条件成熟可再制定知识产权法的专门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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