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督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要求,有效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综合成效,莲湖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督导检查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2019年11月1日上午,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文安任组长的第三督导组来到青年路小学等三所学校进行实地检查。在检查莲湖区民族幼儿园时,第三督导组实地查看了学校开展预防性侵害活动的活动资料,查看了食堂人员的健康证、餐饮许可证等证书,以切实确保孩子们的食品安全;在进入青年路小学检查时,督导组不仅检查了校园门口的安保措施、校园的一键报警机制等设施,同时和学校校长交流了学生中午离校,在“小饭桌”就餐及休息的安全问题等。学校根据检查的问题,形成了总结材料,并及时向该院进行了反馈。
该院今后将定期继续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活动,确保将“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校园欺凌及未成年人犯罪,同时积极联系相关部门,构建多部门协作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守护校园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拟文:张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