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要谈婚论嫁,大家关心的就是房子署名、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等问题。即使是婚后买的房,房产到底所属于谁也一直都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如果房产是婚后所购买,离婚时分房子,很多人会下意识地认为,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房产也应该是夫妻俩人的,所以离婚时就应该平均分割。
那么法律上到底如何分配?房产证上写了你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你的吗?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结婚指的是登记时间,只办婚礼不行
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归属的规定大体是以结婚为节点来区分的,而由于地区风俗的原因,在有些地方,把婚礼仪式视为结婚的开始,容易给当事人造成一些法律理解上的误区。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法官介绍说,很多人认为办了婚礼后买的房子就是婚后购置,但法律条文中所指的结婚应当做严格解释,我国法律采取的是登记结婚制,只有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登记后才能认定为双方具有法定夫妻关系。
一、婚前买的房,婚后拿房证,房子仍是婚前财产
我们大家都知道,买房子有个繁琐的过程,从签订购房合同,支付所需钱款,到正式交房入住、办房产证确权,一步步手续走下来往往得经历很长的一段时间。如果这个过程正好与结婚登记的时间重合交叉,离婚时房子的归属就需要根据购房出资比例、产权登记、结婚时间节点等多种因素来考量,不一定结婚后得到产权的房子就是两个人的。比如小明2012年登记结婚,2011年用个人积蓄买的房子一套,但因为是期房,直到2014年,开发商才正式交房并为小明办理了产权证。小明妻子用婚后的积蓄精心装修,还购置了全套家具家电。
几年后两人感情破裂离婚时,小明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住房。
法官介绍说,《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最终,法院判决房子还是归小明所有,由小明补偿妻子装修和家具家电费用中属于妻子的部分。
看了以上所说的内容,大家也应该明白,离婚时在法律判决中,买房的钱是谁的?什么时候出钱购买的?这才是认定夫妻共同房产的两大核心要素。只有夫妻婚后对房产有共同出资的行为,房产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现在很多人的情况是,父母资助购房或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双方一起还贷。这种情况离婚房产分割时虽然增加了判定的复杂性,但仍有原则可循。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判决房屋产权归登记方所有,也就是归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基本就判谁所有。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钱财以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