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律师_ 惠企! 青岛一港资企业收到23万余元税收奖励金_青岛市律师事务所

文/图 半岛记者 张盛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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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青岛市司法局积极落实市委“市场化、法治化”的工作思路,积极为企业购买法律服务,推进青岛市惠企政策的落地实施。在惠企政策的支持下,10月22日,西海岸新区藏南镇政府将23.111万元的税收奖励资金拨给一港资企业,结束了该企业多年没有收到税收奖励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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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税收奖励金是怎么回事?据西海岸新区藏南镇经贸中心主任刘奇才介绍,2007年11月29日,胶南市政府与该企业签订协议书,约定胶南市政府将企业的部分地方留存税金返还给该公司。但是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签订合同的胶南市政府不再存在,剩余23.111万余元的税金返还无法继续履行,该问题困扰了政府和企业多年,一直没能得到解决。

青岛市司法局了解该情况后,及时指派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负责该案件,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接到任务后,多次与政府部门及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联系对接,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通过对本案案情的梳理与对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的研究,为本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胶南市与原黄岛区合并为新的黄岛区后,履行原胶南市职能的新黄岛区政府应继续履行合同”。黄岛区政府相关部门最终采纳该意见,决定将剩余的23万余元的税金返还给企业。10月22日,藏南镇迅速将23.111万元的税收奖励资金拨给该企业。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的杨超律师说:“我们接到司法局指派后,跟藏南镇政府和企业多次沟通,发现税收奖励返之所以不能返还,是因为国家政策调整导致的。我们了解情况后,依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在藏南镇的全力配合推动下,顺利解决税收返还问题。”

企业负责人表示,感谢青岛市司法局推出的惠企服务,感谢藏南镇第一时间拨付款项,在企业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将企业多年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解决了,使得企业对政府的工作、对青岛的营商环境更有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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