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突然得知自己的房屋将被征收,大家或许会感到茫然。实践中,许多被征收人认为补偿金额较少、感到补偿不合理,但是又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不知道该在何时维护自己的利益。本文,在明律师将列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大致程序,当自己家的房屋遭遇征收时,你可以参考比对一下,以便更好地主张权益。
首先,在明律师要告诉大家,在了解征收程序前,确认征收主体至关重要。如果征收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这一征收项目也不可能合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工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由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具体的工作,但应对其行为负责,对其进行监督。
如果在征收中收到这些部门的纸质材料,应当谨慎签收、妥善保管,对纸质材料的效力、内容感到拿不准时,建议大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免权益受损。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应当经过的程序。
【征收应当符合法定情形,依法作出征收决定】
1.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规定的情形。
同时,征收房屋应当符合“四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属于国民经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的,还应当符合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送市、县级人民政府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不少于30日;如果是因旧城区改建征收的房屋,多数人反对,应当召开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方案。
3.作出征收决定前,应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告,并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60日)、行政诉讼(6个月)的期限,并载明征收补偿方案。
【调查评估房屋情况,依法订立补偿协议】
4.房屋征收部门将对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这些调查登记事项,将作为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或者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行为;房屋征收部门将向有关部门出具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并载明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
5.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6.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见到补偿决定,立即采取法定救济措施】
7.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被征收人对此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在法定期限内,被征收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申请行政诉讼的,由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如果收到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一定要把握好最后的救济机会。
以上就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活动应当遵循的一些法定程序。在明律师要提示大家,征收方只有严格遵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才能确保你的权利不减损、补偿不打折。尽管法律的规定清晰明确,上述程序看起来也非常完备,可征收实践的情况较为复杂,不法征收方侵害被征收人权益的事件仍时有发生。所以,当你发现征收程序存在违法之处,而补偿金额也与周边房地产价格相差较多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选择接受法律服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纪洪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