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年轻男子关某(化名),十年内五次犯盗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仍不改盗窃的恶习,胆大包天入室盗窃,最终自食恶果。近日,嘉鱼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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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至2019年7月间,关某采取翻窗入室、撬门入室等手段,窃取多人现金共计27780余元及多部手机,手机价值为2753元,现金连同赃物折款共计30533元。案发后,关某于2019年7月17日被抓获归案,已退赃4700元。
嘉鱼法院认为,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且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标准的50%,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部分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关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封面图片来源网络,与正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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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嘉鱼法院、嘉鱼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