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那一年颁布_ 历史上的今天,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


宪法那一年颁布


历史上的今天,1908年8月27日,也就是111年前的今天,大清政府颁布了著名的《钦定宪法大纲》,同时宣布预备立宪期限为9年。标志着大清国正式向君主立宪制的民主国家迈进。

《钦定宪法大纲》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有着很多中国第一的桂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分宪法,是第一部资本主义君主立宪制民主国家宪法,是第一部明确限制君主权利,同时又规定人民民主权利的宪法。这也是1900年义和团事件后,大清开启宪政改革的重中之重的一步。

此宪法大纲,是宪政编查馆、资政院五大臣督同馆院谙习法政人员,甄采列邦之良规,折衷本国之成宪”编辑而成的,说是甄采列邦之良规,主要就是德国宪法和日本宪法,具体地说就是1850年《普鲁士宪法》和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这三部,借鉴或说模仿最多的是 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

宪法大纲非常简练,对当时中原人民普遍文化说明不高,基本上就是要求人人都明白,达到家喻户晓的程度,所以大纲只有23条中,其中规定君主权利14条,规定广大人民(臣民)9条。

为突出此宪法的大纲的重要性,一改以前慈禧太后直接发旨,而这次是以光绪皇帝名义颁布,表达了这是整个大清政府的决心。

宪法那一年颁布


至于说,过去传统历史书指责宪法大纲是欺骗之举,这是因为对于革命党,他们是不希望看到清政府改革成功,他们就是要民族革命,驱逐鞑虏,恢复中华,是否实行民主法治都是其次的事情。所以,即使一字不差地照抄日本宪法,他们也会说是虚假。

现在,历史学家已经开始摆脱过去先入为主用政治观点去批评历史,而且客观评价历史。宪法大纲,充满了中国历史上很多的第一次。

中国历史,是自古以来,天下都是君主一个人,天下的人都是奴隶,而这个宪法大纲,向天下宣布,皇帝的权利是受限制的,只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人民的权利义务,人民不用承担法律以外的任何义务,明文规定:“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政府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出什么名堂去限制人民的民主和自由的权利。

宪法大纲就是给大家一幅走向日本明治维新那样宪政国家之路蓝图,宪法大纲虽说规定君主14项权利义务,但其同时规定的预备立宪期限为9年,目标就是建立民选议会和民选政府。就是类似战前的日本,或是现在的泰国,规定有君主权利,但一般都是民选议会和民选政府来具体规划和执行,君主一般不会去干涉,但有名义上的权利,可以在民选议会内争吵不休,民选政府难以组成的政治危机的时候,皇帝出面来给国家指明出路,解决政治危机。

因为当时光绪只有三十多岁,长期学习西方现代文化,年富力强,也非常渴望有所作为,行使君主权利,只是为了国家避免混乱,走上正轨的时候才行使法律规定的君主权利。

但设想的这个政治结构没有实行,因为宪法大纲颁发没多久,光绪皇帝就突然去世,现在已经证明是中毒而亡,而更为巧合的是,第二天慈禧太后也去世了。这样搭建的君主权利在必要时候干涉政治走向,是在有远大抱负的君主亲政的前提下安排的,而光绪、慈禧相继去世,宣统年幼,由缺乏政治魄力的醇亲王和隆裕太后把持政权,算是弱势君权的格局,这一政治格局与宪法大纲的规划就不适应了。

宪法那一年颁布


1911年11月3日公布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这次公布的宪法文件,可以说更加明确,改变了宪法大纲规定的权利,政治权利均在民选国会和总理大臣,皇帝要依照政府决定行使。这一宪法文件,主要是适应醇亲王和隆裕太后的弱势君权的格局。

至于晚清成立的两届内阁,第一届是庆亲王内阁,这届内阁被攻击是皇族内阁,但这只是过渡,而且已经考虑各方利益,总理大臣庆亲王就是袁世凯的棋子,不好听的说,这届内阁虽没有袁世凯,但还是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袁世凯一派的势力。最后就彻底任命袁世凯组建晚清第二届内阁。

晚清的宪法大纲和其后公布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现在回头看,就马上要实行民主体制,与存在几千年中央集权专制习俗的中国不相适应,也就无法让广大的中原各省的豪绅势力接受。

蒙古国在苏联衰落后,可以成为资本主义民主体制国家,是没有几千年中原封建思想的包袱。但中国可能就难以成功,事实已经证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体制不适应中国国情。这也注定了晚清的宪政改革的失败。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