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晚看法】女工深夜进入厕所,之后发生的事令人惋惜!
市民张女士再过几年就可以拿退休工资了,可是她依然选择在某洗水厂工作。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上班时间基本都是在晚上到次日凌晨。可就在上个月的27号晚上,原本应该在工作岗位的她突然“不见”了,随之而来的,是一个让人无法接受的现实。
监控视频显示,11月27号晚上10点多钟,张女士一个人朝厕所方向走去,之后的两个多小时一直没有出来过。直到28号的零点30分左右,一名女工进入厕所的时候才发现张女士躺在了地上,随后张女士家属闻讯赶来。经现场法医鉴定,张女士已经死亡,排除他杀。
张女士才52岁,这好端端地人怎么就突然没了呢?死者家属根本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他们认为,张女士生前身体状况很好,突然的离世很可能与较高的工作劳动强度有关。死者家属介绍,张女士在这家洗水厂工作,基本都是晚上上班到次日凌晨,工作时间大多在12小时以上。
相反的是,该洗水厂相关负责人彭某则介绍,张女士生前在厂里从事的是电话员工作,接打电话,报单出单而已,上班时间最多每天五六个小时。彭某也承认,在厂的工人目前没有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任何的社会保险。
从死者家属所收集的,张女士生前在该厂上班的相关证据,以及该厂相关负责人彭某的证言来看,律师郭曦分析认为,张女士生前与该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同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于该洗水厂未与张女士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无法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所以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工伤赔偿的相应数额。
据了解,其实在张女士离世的第二天,厂方一负责人来过现场与死者家属进行过赔偿方面的协商,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律师郭曦介绍,像这种情况,双方可以再次协商赔偿或补偿问题,如若协商不成只能走法律程序。
发稿前,记者与死者的女儿核实得知,死者家属最终获得了近29万元的补偿。而通过这起意外,我们也希望所有的用人单位,无论是正式用工还是临时用工,都应当规范化管理,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这样一来,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是一种保障。
(株洲法制民生频道融媒体记者 邓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