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以不可抗力为理由,不经出租方同意,直接不付租金,这是完全行不通的。
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生意没法做,会影响到商家的收益,这一点大家都可以理解,毕竟生意不好做,大家都要养家糊口都不容易。但是我们需要换位思考一下,别人出租房子,这房子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铺成也是别人花钱买的,也是自己的血汗钱。
如果因为自己开不了店,没有收入,就拒不交房租,那房东自己又找谁去?他也能以不可抗力为由,拒不还银行贷款吗?很多房东的铺面也是贷款买的,收租之后还需要还银行的房贷,这是一个连环的产业,如果所有租房的都不交房租,房东也不还贷款,那就乱套了。
当然,发生了不可抗力因素,租房的确实没有了收入,交不起房租,可以与房东协商,延后交房租,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对房租进行适当的减免。根据合同法117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当前发生了肺炎疫情,很多商店暂时停止营业,确实是不可预见也是不能避免的,从法律上来看,这确实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我们可以用2003年非典时期的相关案例作一个参考,当时也发生过相关的纠纷诉讼。
根据沪二中民二终字第354号判决结果:基于我国在2003年春夏季节发生“非典”疫情一事众所周知,而且当时娱乐行业响应政府部门防治“非典”的要求而停业也是公知的事实,因此,根据公平原则,上诉人提出其停业3个月的租金应免除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故上诉人所欠租金中应扣除3个月的租金。
这样来看的话,如果是因开店受到影响,暂停营业没有收入,可以与房东协商减免部分房租,但并不是说现在起就再也不用交房租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比如说需要看此次疫情持续到什么时候,暂停营业的时间有多长,比如说暂停了三个月,那么可以与房东协商,减掉三个月房租的一半或者减免一个月的房租。
如果是通情达理的房租,一般也根据情况考虑的,实际上现在已经有不少地方的房东主动给承租人减免了房租,毕竟事情谁都不愿意发生。而且很多大型的地产物业公司,也对旗下的商铺进行了一个月房租的减免,还是非常人性化的。
但是自己以这个理由拒不付房租,那肯定是不行的,租户与房东之间本身是签订有租房合同的,需要根据合同法履行各自的业务,即便是自己觉得这是不可抗力,那也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获得法律的支持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