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南沙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深圳穗某公司、广州莲某公司及崔某某等19人污染环境罪一案在南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庭审。15名被告人与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20余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一直持续至14日凌晨一时许,当庭有10名被告表示认罪认罚。
案情速览
被告单位广州莲某公司与被告单位深圳穗某公司商定莲某公司将部分场地和设备出租给穗某公司经营“洗油”业务。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穗某公司在无相关经营资质和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情况下,在上述场地使用“硫酸/白土法”(环保部明令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进行“洗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后穗某公司将非法“洗油”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白土渣”售给多个无处理资质的压油工厂进行处理,处理过程没有采取环保措施,进一步加重了环境污染程度。
办案过程
该案线索由国家生态环境部暗查发现,污染后果严重,社会关注度较高,也是南沙检察院迄今办理的污染环境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数最多,案情最复杂的案件。南沙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收到环保部门移送的线索后,迅速启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从案件的处理和定性、证据收集和固定等多方面引导侦查,有效提高侦查取证的质量和效率。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办案人员审阅了50余册卷宗,撰写了200多页共13万字的审查报告、近3000字的讯问提纲以及2万余字的公诉意见,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该案的成功办理,震慑了区内污染环境行为的不良现象,切实保障了南沙自贸区绿色生态环境。
检察官提醒
该案中,“洗油”是指将油罐底部存油采用硫酸/白土法清洗去除其内部杂质的过程。硫酸/白土法是一种传统的废矿物油再精制工艺,投资少、可处理小批量废油,但此方法在精制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酸渣,分离出的酸渣及白土会释放出具有强烈刺激性的二氧化硫气体及有机废气,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因此环保部《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607-2011)规定“不应使用硫酸/白土法再生废矿物油”。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耿旭静、董业衡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耿旭静、董业衡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苏琬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