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对公账户是不能随便把钱转到个人账户的,但在现实当中,很多人对政策或者法律不了解的,就随便把对公账户的钱转到个人的账户名下,如果长期这么做,银行是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大家存在洗钱行为的。
根据央行《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以下几种交易行为就必须按照大额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报大额可疑交易:
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3、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4、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根据央行的这个规定,如果你的对公账户跟你个人账户之间的累计交易额度超过50万人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那银行就必须按照大额转移交易进行上报。
如果银行的反洗钱系统分析到你的交易存在一些可疑行为,那银行就会把你的这种可疑交易上报到央行反洗钱中心,这些可疑行为主要包含15种情形: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如果你的对公账户和个人账户交易之间存在以上15种交易情形其中的一种或者多种,那基本上会被认定为大额可疑交易报告。
一旦但被认定为大额可疑交易之后,你可能会面临两种不同的结果。
第1种结果、你能够提供有效的单据证明你这些钱有合法来源,所有的收入来源都有相关的单据可以追溯,只要你能够自圆其说,那最终央行就不会认定你存在洗钱行为。只不过你这种将对公账户频繁的通过个人账户转钱出来,可能违反了税收的相关规定,有可能会被税务部门处罚。
第2种结果、你提供不出有效的证据证明你这些钱的收入来源合法性,那就会被认定为涉嫌洗钱活动,一旦涉嫌洗钱活动之后,你就有可能被移交到检察机关,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一旦最后被认定为洗钱罪,那你就会面临坐牢的风险。
所以现在面临银行询问存在洗钱行为的质疑,你必须提供有效的单据向银行证明你这些钱是正常的生意来往,这些单据包括购销合同,发票等等,只要你能够提供有效单据清楚的说明这些钱的合法来源,那银行就会解除你洗钱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