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缴纳2月份企业社保费的通知
为减轻用人单位资金困难,税务机关建议属于减免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暂缓进行2月份缴费业务的办理,待政策明确后再行缴费。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待政策出台后将按规定对减免部分予以返还。
为保障不属于减免范围内的企业及补缴等特殊业务的缴费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将按照核定数据继续进行征收。本月委托划款缴费、电汇缴费截至2月26日17时;支票缴费截至2月26日;现金、POS机缴费截至2月28日11时30分。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葛春家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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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