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说了这么一件事,某公司为员工集体购买了意外伤害医疗险,投保后不久,员工唐某,在等公交时突然倒地,抢救无效后死亡,医院开出死亡证明,死亡原因:猝死。当唐某所属公司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理赔时,却被拒赔了?
这种情况我们之前也聊过,其实猝死遭到保险公司拒赔,很正常。
因为"猝死"在法医学上明确为外表似乎健康的人因内在病变而发生的死亡,所以本质是一种疾病死亡,而非意外。
说到这,很多朋友可能会有疑惑,买的意外险保障的到底是什么呢?有哪些我们觉得是意外但并不是意外的情况呢?对此我就给大家解答一番。
其实意外险中对意外的定义是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才能得到理赔;
简单来说就是这个"意外"不能是故意设计的,并且是确确实实发生了,不能说是你自己臆想出来或推测出来的。
另外最重要的是,这个意外是保险人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
什么叫直接原因呢,就是这个意外直接造成了死亡或者残疾,不能说是,因为这个意外导致你自身疾病的发生或死亡,如果是这样,那意外只能是诱因,保险公司也不会理赔。
举个例子,一位老人患有心脏病,某一天出门被一只突然扑上前的大狗吓得心脏病突发,不治身亡。这种情况,意外只能说是个诱因,并不是老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所以保险公司是拒绝理赔的。
那关于意外险的其他理赔知识,我在这就不展开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财妈说,点击私信按钮,回复"意外险",全文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