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离婚可以马上买房吗_ 父母离婚将房产赠与子女,一方后悔了,能将赠与撤销吗?

李先生和前妻决定离婚。离婚时财产就只有一套房子,双方又对该房产争执不下;最终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该房产赠与两人唯一的女儿,只有一个女儿。并且约定,女儿的监护人拥有该房产的居住权,女儿成年后立即完成房产过户。

但是现在仅仅过了几年,该房产已经升值了近3倍,而李先生再婚后与现任妻子又生了一个儿子,一家人现在仍然买不起房,因此李先生提出,撤销赠与,将该房产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进行平分处理。但是李先生的前妻拒绝了这样的要求,双方因此产生了纠纷。李先生可以撤销赠与吗?

离婚时虽然约定了房产赠与女儿,

但现在房产并没有完成过户,

因此李先生提出撤销赠予。

这个案例的分析会涉及到哪些法律法规?

瑞利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鲁灵西,为你解读

刚离婚可以马上买房吗

《合同法》中关于赠与,有怎样的规定?

鲁灵西:《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婚姻法》中关于离婚协议的规定是怎样的?

鲁灵西:离婚时,离婚协议中的各项内容与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涉及到的是夫妻双方以及双方各自的各项权利与义务,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任何一方都不能单独行使对离婚协议中任意条款的撤销权,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就说明赠与行为是附加在离婚协议条件中的一种赠与行为,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无权单独提出行使撤销权。也就是说李先生的要求是不合法的,他所提到的赠与行为在未过户之前可撤销的法律规定,也是不适用于离婚协议条款的。

关于离婚协议的反悔,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有说明?

鲁灵西: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的解释(二)》中第9条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只要签订离婚协议的当时双方都是自愿的,那么协议就是有效的,且不支持变更。

特别说明:

个人财产的赠与适用于《合同法》的赠与合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是指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相对于物权法及合同法的规定,对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属于特别规定,应当优先适用《婚姻法》的规定。

关于离婚时协议赠与的房屋,是否能够撤销,给予大家更多的提醒。

鲁灵西:(1)离婚后主张撤销或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逾期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如果离婚后原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撤销对子女房产的赠与,那么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主张撤销赠与的一方应举证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方可撤销,否则,在双方已依照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单方无权撤销对子女的房产赠与。

(4)受赠方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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