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扣除标准_ 个税扣除信息填报简化:2020年与2019年没有变化可不再填报_个税扣除标准2019

随着2020年即将到来,从今年开始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即将完成整个2019日历年度。北京青年报记者今天(12月5日)了解到,根据目前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规定,如果2019年填报过的扣除信息在2020年没有变化,则不再需要纳税人进行修改,之前已经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延长至2020年。对于这种便利化措施是否未来将成为常态,目前尚不确定。

个税扣除标准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不过根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得的最新信息显示,为了减少纳税人负担,对于2019年填报过的扣除信息在2020年没有变化的纳税人,可不再专门重新确认,税务机关默认将之前已经填报的扣除信息自动延长至2020年。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对于2020年扣除信息有变的纳税人务必修改相关信息,否则可能会影响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记录。

对于需要修改相关扣除信息的纳税人,最简便的方式就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APP”。目前该应用已上线新功能,增加了“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果纳税人在2020年度扣除信息发生变化,需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及时修改确认。修改程序并不复杂,只需将变化内容进行修改再进行确认即可,没有变化内容无需重新填写。税务部门也提醒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的员工进行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的修改确认,并及时收集员工扣除信息。

虽然税务部门的新政策简化了扣除信息未变化的纳税人的操作流程,不过税务部门也特别提醒几类人应该特别注意及时修改信息。首先对于在新的年度工作单位有变化的纳税人,需要及时更新信息,否则新的单位无法获取相关信息进行扣除,纳税人也就无法享受。另外,对于2019年填报信息有任何变化的都应该及时修改,否则会影响个人的纳税信用。

需要特别提醒纳税人的是,“专项附加扣除”最大特点在于通过自我申报方式实现,将确立起以诚信申报推定为前提的新税制征管模式。“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有人采取虚假申报来逃漏税的情况。”对此,税务部门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税务机关将采取事后核查方式减少逃漏税问题。因此纳税人在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时虽然并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凭证,但如果税务部门事后需要进行核查时,纳税人应该能够提供出留存的凭证备查。根据相关规定,虽然相关信息资料在提交以后将永久得到保存,但是纳税人对于这些资料的原件还需要长期保存准备接受查验。

另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2020年作为一个新的纳税年度,纳税人对于扣除信息的修改要提前考虑好,因为像赡养老人分担比例等内容既必须保证真实同时又在整个2020年纳税年度中不能再度变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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