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喝完酒之后驾驶机动车的话,根据醉酒驾驶的具体程度分为酒驾以及醉驾不管怎样,酒驾和醉驾都是需要受到严厉的处罚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半斤白酒是醉驾吗?
网友咨询:上午喝了半斤白酒晚上开车,是醉驾还是酒驾,法律上有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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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哈珍德律师解答:
半斤白酒是醉驾还是酒驾是根据具体的酒精测量来进行的。也就是根据测量的血液当中的酒精含量,还存在着一个测量的,时间问题。从理论上,是否构成酒驾或醉驾,与饮酒者的体重、饮酒量、酒品的酒精含量和饮酒后经过的时间长短有关。
从理论上,是否构成酒驾或醉驾,与饮酒者的体重、饮酒量、酒品的酒精含量和饮酒后经过的时间长短有关。其中饮酒后经过1个小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峰值,3-4个小时为半衰期。以70公斤重的人为例,喝半斤白酒,理论上血液中酒、峰值可达到211mg/100ml,过3-4个小时为半衰期,即酒精含量可减至105mg/100ml,这时驾驶车辆仍然还在醉驾状态,再过3-4个小时时,可以减至55mg/100ml,这时为酒驾状态。一般超过15小时才可能达到非酒驾状态。
哈珍德律师解析: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
1、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有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