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涣(化名)出生于1995年5月,2013年开始先后在上海、无锡等地浴场当服务员。
2018年4月,常州警方捣毁了这个卖淫窝点,老板曹某及大堂经理于某被刑事拘留,经医院检查确认汪涣已怀孕数月,即对其取保候审。
2018年8月10日,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以组织卖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2017年10月下旬至2018年4月,被告人曹某在其经营的浴室内,伙同被告人汪涣、于某,组织多名卖淫人员,通过统一住宿、隐秘记账、设置暗门、安装报警灯、定期发放报酬等方式,组织卖淫活动,被告人曹某、汪涣起主要作用属主犯,被告人于某属从犯。
9月19日,武进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处曹某、汪涣有期徒刑五年,于某有期徒刑四年。判决生效后,武进区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科副科长小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监督协助相关部门对汪涣办理监外执行手续。10月8日,武进区法院对怀孕的汪涣作出暂予监外执行一年的决定。
拒绝做亲子鉴定
按照法律规定监外执行的汪涣成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居住地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司法所的矫正管理。2018年12月11日,汪涣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以电话方式向洛阳镇司法所报告自己目前情况:“12月1日,我肚子疼,来不及上医院,就在家中由我母亲接产,生下一个女孩,因考虑我在监外执行,不得离开本地,后我婆婆把孩子带回湖北老家抚育。因为在家里生的孩子,所以提供不了孩子的出生证明。”
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即将情况报告给负有社区矫正监督职能的武进区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科,副科长小丁与汪涣的母亲陈某电话联系核实情况,陈某说在女儿住处为其接生了一名男婴,孩子被奶奶抱回老家。小丁觉得有蹊跷:孕妇一有分娩症状就会第一时间赶往医院,这是关乎两条性命的大事,怎么可能在家里自行接生呢?而且母女俩对孩子的性别、孩子出生时间的叙述有矛盾之处,汪涣说生下一女孩,其母亲却说是男孩。小丁要求司法所立即通知汪涣把孩子接回常州接受调查。
12月14日,小丁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赶往汪涣住处查证。汪涣怀抱一男婴迎接工作人员,她身旁一位30多岁的女性自称是汪涣的亲戚,是她从湖北把孩子带来常州接受调查的。当工作人员提出要汪涣带着孩子一起去医院做亲子鉴定时,汪涣眼神慌乱断然拒绝。
看着汪涣闪烁不定的眼神,小丁肯定了自己的怀疑,这个男婴肯定不是汪涣生的,那她有没有生孩子呢?她的孩子又去哪儿了?回到办公室,小丁立即与武进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调取了汪涣居住小区的监控录像,从监控录像看,其母女俩叙述的活动轨迹与监控录像显示的内容不符,母女俩都在说谎。
就在小丁调查此案的同时,汪涣也没闲着,她自行到附近医院做了彩超和尿检,并主动向司法所提交了彩超和尿检报告。两天后,她向司法所提交了要求转回老家湖北继续监外执行矫正的申请书。
谎言破碎,重新收监
小丁查看了汪涣提交的两份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并不能证实汪涣是否分娩,另外汪涣没有提供孩子的检查报告,此案还得进一步调查,必须做亲子鉴定。司法所工作人员几次登门督促汪涣携孩子去医院做鉴定,却没见到那个男婴,汪涣一会儿说孩子给朋友抱去玩了,一会儿说自己不会带孩子,被其母亲抱去了。
当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找到其母陈某调查情况时,陈某在法律的威严下终于实话实说:“我女儿是于12月3日凌晨在医院生产的,是个男孩,但是是死胎,那天你们来调查,她是借了个孩子,我现在不知她在哪里,最近这几天我也联系不上她。”
工作人员从医院调取了汪涣生产死婴的记录,真相大白。汪涣必须到案接受审查,可这个时候,汪涣带走了装有身份证、银行卡的小包却没有带手机,这天是2018年12月26日。
小丁当即联系看守所及法院相关部门,立即启动对汪涣撤销监外执行及收监审查的司法程序,并予以网上追逃。12月28日,常州市武进区法院作出《收监决定书》,决定撤销对罪犯汪涣暂予监外执行一年的决定,并决定将罪犯汪涣收监执行。
2019年3月22日,汪涣在湖北被抓获归案,当天常州市武进区法院作出刑事裁定:罪犯汪涣的刑期从裁定之日起计算,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原监外执行的二个月零二十一天,即自2019年3月22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19年4月3日,汪涣被押送南京女子监狱服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