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不见乌鸦反哺寒巢暖,催人泪下赤子心;君不见仲由行孝生尽力,百里负米奉双亲;反来观君何颜色,仁孝道德似水清。乌鸦乃是一种通体漆黑、面貌丑陋的小鸟,因为人们觉得它不吉利而遭到人类普遍厌恶,正是这种遭人嫌恶登不了大雅之堂入不了水墨丹青的小鸟,却拥有一种真正的值得我们人类普遍称道的美德——养老、爱老、尊老、敬老,乌鸦都在养老、敬老方面堪称动物中的楷模,那么我们人类呢?
而今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绿荫工作室迎来两位泪眼愁眉的花甲老人,来问讯自己儿子的情况。马某,自强制隔离戒毒出所后于今年3月1日执行社区康复,截止目前社区康复报到未满一年,因“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而被再次强制隔离戒毒。
马某乃是军人家庭出身,本人也是退伍军人,都说“养儿防老”而马某父母为了马某的一生屡受重创,心力交瘁,甚至认为是颜面尽失,恨铁不成钢。当我们为二老讲述起马某从初次见面的情况到至今的表现时,我们才知道马某从始至终一直在欺骗着我们,同时也在欺骗着深爱着他的家人。
回顾首次谈话笔录:
问:之前为什么会吸毒呢?
答:上次进去是因为交友不慎,本来自己在做生意,生意经营得相当不错,算是自己的辉煌期吧。现在挺后悔的,之前当过兵,退役后觉得那个东西好奇就开始吸了。
问:出来想准备做点什么事儿呢?
答:现在没什么事情可以做了。之前的生意也都黄了,本来是要结婚的了,结果进了强戒所婚也没结成。
问:刚出来后在哪住着呢?
答:跟我父母一起住,他们也都知道我的事情呢,手机我也不准备买了,你们要联系我就联系我父母和我姐姐吧。
问:父母对你这件事情看法如何?
答:他们对我有信心,我也有信心不再接触毒品。
问:社区康复之前有做过吗?协议内容是否都了解呢?
答:以前也做过,都了解过,我会定期做尿检的,你们随时通知我父母,我也会配合你们工作的,好不容易出来我想出去走走。
问:《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中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社区康复人员在社区康复期间,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三次以上,或者擅自离开社区康复执行地所在设区的市三次以上或者累计超过三十日的,属于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的行为。所有外出均需要跟我们来提出申请,请假申请批准之后方可外出。知道吗?
答:好的,我知道了,就是说只要离开本市就得找你们请假。
翻阅着马某的社区康复档案,心中不免波澜起伏,回想前段时间我们工作人员东奔西跑的一直为马某联系安置就业事宜四处碰壁。期初介绍的公岗工作马某一点意愿都没有,我们知道马某条件好,一般工作可能让他无法稳定,基于马某提出要到外地去找工作,我们提出建议:一、父母年迈在这边需要照顾,在强戒所两年没有在家陪伴老人,刚出所不建议到外地发展;二、考虑到现在是社区康复人员,需要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测。吸毒人员管控以户籍地为主,在户籍地不变更居住地也不明确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外出工作。即便我们频频劝说,马某也还是执意要去外地某市看看,根据自身情况,向我工作室提出申请10天外出,请假过程中我们再次明确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中第三十四条对于请假事项的要求以及违反条例所带来的后果。
结果,我们始终担心的事情发生了,马某请假到期后一直未至工作室销假,从此失联长达60余天。过程中又因逃避两次抽查检测、一次周期检测,我们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吸毒人员全流程管控工作规范》第二十条对马某家人及马某本人分别通过书面、电话、微信等进行三次告诫,直到马某擅自离开执行地的第82天,马某才被我们工作人员催告回来。也许马某起初抱有侥幸心理觉得自己没有吸毒便不会被再次送进强戒所,也许马某从一开始就笃定社区康复协议不可能为他带来自由的限制,更也许马某从被执行社区康复的第一天起到工作室报到就认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的实施,《社区康复协议》的约束对他来说就是无所谓的事情。
可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不容挑战!我们最终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第三十四条马某因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警方决定对其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两年。看着马某父母因不成器的儿子哭诉着离开,看着他们二老相互搀扶离去的背影,不禁为二老感到痛心。而因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被再次送进强戒所的社区康复人员又一例鲜活案例呈现!难道你所谓的孝敬父母就是相拥而泣泪洒铁窗吗?难道只有再次跨进强戒所的大门,才真正意识到“规矩”是必须要遵守的吗?现如今马某已是悔不当初,自怨自艾。真是“如今悔恨将何益,肠断千休与万休。”
在日后的工作中,我们能够做到的就是严格按照法律及条例来约束每一名社区戒毒人员,精准帮扶和关爱学员及家人,确保社区戒毒人员在法的约束下戒治,在爱的鼓励下康复!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绿荫工作室
禁毒专干:周蕊
禁毒小知识
为爱转发:史上最强防毒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