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_ 试用期间,公司是否要缴纳社保?风险居然这么大_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

试用期不为员工缴社保,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用多发钱代替给员工缴社保……

不经意间就把公司推向了违法的道路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试用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请缴纳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不签合同也要缴社保

​首先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存在风险。

其次:即便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是只要员工能提供以下证明,照样可以证明自己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法律链接: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12号第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另外,还有很多公司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的法律风险是,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需支付双倍工资。

那么,双倍工资分的风险从什么开始?

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签合同的时间只有一个月——从实际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公司必须与员工签下劳动合同。若一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无论第二月是进入了正式用工期,还是继续处在试用期间,都需支付双倍工资。

例如,某公司与劳动者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六个月,若六个月的试用期都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就需支付给劳动者五个月的双倍工资。

在企业方面,如遭遇劳动者一直蓄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在这一个月内,公司有相应通知该劳动者的证据,可以直接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另外,还有很多公司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的法律风险是,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需支付双倍工资。

那么,双倍工资分的风险从什么开始?

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签合同的时间只有一个月——从实际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公司必须与员工签下劳动合同。若一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无论第二月是进入了正式用工期,还是继续处在试用期间,都需支付双倍工资。

例如,某公司与劳动者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六个月,若六个月的试用期都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就需支付给劳动者五个月的双倍工资。

在企业方面,如遭遇劳动者一直蓄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在这一个月内,公司有相应通知该劳动者的证据,可以直接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让员工主动放弃缴纳社保

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用支付现金取代缴纳社保费用

一些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但是会给员工发一笔社保补助费,用现金代替社保缴纳,这亦是法规条文所不允许的。

法律链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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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社保可能面临三大风险

很多公司员工数量多,流动性大,会选择在试用期不购买社保,而在员工正式录用之后再开始购买,这样可能会面临三大风险。

风险一:工伤风险

员工如果发生工伤,公司购买了社保,可由社保赔偿一部分;公司没有购买社保,就需要全付,这与工伤在试用期间发生,还是在正式用工期间发生无关。

风险二:行政处罚

在社保入税前,试用期不购买社保常常属于投诉无门的状态,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社保归入税务部门管理,意味着将来劳动者可投诉的部门,可能会增加税务部门。

风险三:违法解除合同

在试用期未满时,劳动者主动辞职,而公司未购买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的,属于员工被动辞职。也就是说,是由于用人单位没给劳动者买社保,劳动者不得不辞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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