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改革以来,各地的绩效工资政策就备受老师们的诟病。可以说,从这些年绩效工资的实施情况看,其积极意义远不如预期的大,甚至还有些地方因为绩效工资出现了更消极的怠工情况。之所以出现这些与预期不合的情况,小编归纳一下,大致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 用自己的钱奖励自己。虽然上级再三强调,这个钱并非自己个人所有,但是教师绩效工资来源于个人基础工资的30%已是人所共知的事情,用自己的钱奖励自己,甚至还拿不回自己的钱,这是很多老师不满的原因之一。
第二,不能体现按劳取酬按质取酬的基本原则。比如有些干部拿到的绩效远远高于普通一线老师,甚至在有些学校,绩效工资变成了领导的恩赐。另外,按教科研取酬也颇引人非议。
第三,平均主义大锅饭。绩效实施,尤其是到了最近几年,也许是怕某些老师因为不满而闹腾,平均主义,甚嚣尘上,对干得多的,干得好的老师,没有体现或体现不多。
第四,不公开不透明一笔糊涂账。很多学校的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完全经不住推敲,且最终发放的奖金数不敢公布,完全是一笔糊涂账。
很显然,绩效工资政策对老师的积极性未能起到相应作用,很多老师对此民怨沸腾,政府部门必然也感受到了这样的压力?加上各级政府对教育的重视已达成共识,教师工资上涨已有预期,既然如此,不如借用绩效工资名义给老师增加一项补贴,一举两得,既解决了老师们对绩效工资的不满意,又解决了工资上涨的预期。
据小编所了解,教师绩效工资在多地悄然发生变化。江苏省的很多城市已经开始提出增量绩效的概念,即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方案,原有的绩效工资足额发放,再增加一项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不同地区,几千元到一两万元不等。据小编所知,苏南的绝大部分城市已经实施到位,苏北的个别城市也已经行动起来,相信此项政策很快就会向全国推广。
不仅仅是江苏省,山东省也提出自2019年开始,不再扣发教师个人30%的绩效工资,而是每学期或学年度,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情况,由财政单独列支经费作为绩效奖励发放。教育部也将研究改革和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可以说,这项政策的调整,值得所有老师期待。
但是小编在这里也想多说一句,无论是原有的绩效工资方案还是即将实施或已经实施的奖励性绩效方案,都要注意体现三公原则,即使是奖励性绩效工资,也只是解决了“自己的钱奖励自己”这一个问题,“不能体现按劳取酬按质取酬”“平均主义大锅饭”“不公开不透明一笔糊涂账”等问题都还需要更多的智慧去解决。
各位老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即将实施,你期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