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彭媛媛来源丨泸州发布
号外!号外!
泸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体参保的
亲们注意了!
2020年职工个体参保缴费标准出炉
跟着小微来了解一下吧~
缴费时间
2019年9月1日-2019年12月29日
注意哦!(未按上述缴费时间内缴纳保险费,将视为中断参保,续缴费后将在缴费之月起一年后方可享受医疗待遇)
缴费标准
(一)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川办发[2019]27号)和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抓紧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19]85号)精神,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全省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90%,四川省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717元,按照此基数标准,2020年我市个体人员的缴费基数为58246元,具体缴费如下:
统帐结合参保人员(9%缴费)5244元/年
单建统筹参保人员 (6%缴费)3498元/年
(二)补充医疗保险
根据泸州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做好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泸市医险办[2019]6号)规定:
2019年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
259元/人
统账结合参保人员(按9%缴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从个人账户中进行扣除。单建统筹参保人员(按6%缴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
缴费方式
小微为大家提供了两种方便快捷的缴费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一)银行网点缴费: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全市泸州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缴费。
(二)关注“智慧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注册绑定本人身份信息后,在“医保服务”的“个体缴费”栏目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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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丨丁 念初审丨朱茂终审丨汪邦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