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发布一份执行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已终止对中国神马集团橡胶轮胎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非诉执行。
2019年4月,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向这家公司,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但该企业未履行征缴决定,经催告后仍不履行义务。
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法院对其强制执行。
当年9月10日,法院依照裁定,对被告方立案执行6298500元罚款。
执行过程中,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能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将上述情况告知申请人后,法院依照相关规定,裁定终结此次执行程序。
法院表示,若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继续申请恢复执行,并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目前,法院已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纳其为失信被执行人。
神马集团橡胶轮胎有限责任公司是神马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