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红兵
9月5日,亿晶光电发布了最新期《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其中显示,自今年8月22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新增赎回的委托理财产品产生的实际收益为121.17万元。
而在8月22日发布的相关公告中,常州亿晶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赎回产生的实际收益超过814.87万元。如此算来,亿晶光电委托理财产生的实际收益已经超过936万。目前,亿晶光电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合计2.6亿元。
此前公告信息显示,亿晶光电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始于今年年初。2019年1月30日,亿晶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拟使用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开户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委托理财期限为2019年内,即任一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得晚于2019年 12月31日,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亿晶光电的现金流比较充裕,这对公司未来持续的经营发展以及部分股民来说,无疑都是好消息。据记者了解,去年5月份,亿晶光电曾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并进而遭到受损股民的集体维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1月12日到2017年5月25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并在2017年5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的投资者,都可参加专业律所组织的针对亿晶光电的索赔征集活动。有索赔征集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据此前公告显示,证监会对亿晶光电作出行政处罚,是因为该公司对在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间发生的三起仲裁事项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三起仲裁事项分别为:
1、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Fast Thinker Limited的仲裁事项;
2、江苏亿晶光电能源有限公司与杭锦后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的仲裁事项;
3、亿晶能源与杭锦后旗国电等的仲裁反请求事项。
以上三起仲裁事项的累计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其中第三起仲裁事项单笔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最终,证监会决定对亿晶光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被给与警告,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处罚。
记者据通达信软件查询获悉,亿晶光电的研发中心承担多项国家级科技研发项目,拥有170多项专利成果。亿晶光电电池组件产品的性能和质量不断提高,“EGing PV”已经成为国内外光伏行业的知名品牌。目前亿晶光电股东总人数59000余户,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后受损的股民势必不少,公司或将面临众多中小投资者的集体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