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今日头条却又惹上官司了。
近日,北京号外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号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今日头条网站经营者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据了解,"号外"是北京号外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号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而今日头条则是该公司2016年推出的"号外推广"产品服务的签约方。然而,今日头条在获取了"号外推广"产品服务后,竟连同"号外"商标也自行收入囊中。
顶着与北京号外科技有限公司相同的商标,今日头条不仅将"号外"、 "号外推广"设置为自己的付费关键词,堂而皇之地登上搜索结果推荐首位,大肆传播自己平台的"号外"功能,还在自己的网站主页设置"号外推广"功能链接,引导用户申请开通并付费使用,以此从中获利。
原告认为,今日头条未经涉案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服务和类似服务上使用了与涉案商标相同商标,足以造成公众对原告享有商标专用权产品的混淆。将涉案关键词设置为付费关键词、在网站"号外推广"功能侵犯了涉案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对"号外推广"服务进行排他性推广更构成不正当竞争,利用用户充值的方式及流量和潜在用户增加的方式进行获利,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经济损失。
据悉,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件。在人们等待最终判决结果的同时,也有细心的网友发现,近些年来,今日头条的"侵权"行为似乎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从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再到侵犯个人隐私……"侵权"已然成为今日头条抹不去的标签。
细数今日头条的"拿来主义"
"我们不生产新闻,我们是新闻的搬运工"是今日头条曾经的口号,然而今日头条的种种纵容行为也使得"搬运工"成了"剽窃者"。
今年4月份,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今日头条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百度起诉称,今日头条的搜索大量窃取百度"TOP1" 搜索产品结果,其中大量内容甚至还保留着百度的水印。百度要求字节跳动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并连续30天在其APP及网站首页道歉。
除此之外,《广州日报》、《新京报》、《楚天都市报》、《现代快报》、搜狐、爱奇艺、腾讯等公司均多次以"窃取知识产权"为由将字节跳动告上法庭。
2018年9月,今日头条被视频门户爱奇艺起诉并索赔3000万,诉因是未经许可擅自以短视频方式在其手机端应用程序上传播爱奇艺独播网剧《延禧攻略》。
今年2月,重庆和广州两法院向今日头条连续颁布禁令,禁止今日头条侵权传播《王者荣耀》短视频、直播《英雄联盟》。同时,这已经是腾讯向字节跳动旗下的今日头条,西瓜视频,抖音短视频等产品提起的八项诉讼。
腾讯官方称,西瓜视频未经腾讯商业授权,开设直播房间组织直播活动,并在今日头条中进行传播,通过充值虚拟礼物的分成获得商业利益,且"今日头条"在收到腾讯公司屡次投诉之后仍拒绝采取合理措施停止侵权,持续扩大侵权损害后果,此行为严重侵犯了腾讯的著作权,且构成不正当竞争关系。
在北京海淀法院网站上,站内搜索"字节跳动"、"今日头条",可以找到二十多条相关的案件链接,绝大多数都与侵犯知识产权、侵犯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相关。以窃取他人的知识产权作为发展道路,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来谋取利益,现今的今日头条可以说是利字当头。
侵犯用户隐私,已成今日头条常态
在扰乱互联网良性竞争秩序的同时,今日头条还将侵权"魔爪"伸向了用户。
今年6月,用户刘先生以今日头条侵犯用户隐私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支付精神赔偿金1元的新闻曾引起轩然大波。据刘先生描述,他于2018年1月注册使用今日头条,使用过程中发现,在并未授权今日头条读取自己手机通讯录的情况下,今日头条竟准确的推荐自己通讯录好友的今日头条账号给自己。
被用户控诉后,6月20日,今日头条竟然以"通讯录信息并不属于原告的个人隐私信息"为自己辩护,再次刷新网友认知底线。"电话号码在日常民事交往中发挥信息交流作用,不但不应保密,反而是需要向他人告示,"如此"流氓"言论当即引来口诛笔伐。
在2018年8月公布的隐私协议中,今日头条提到,"我们可能会将您的个人信息与我们的关联方共享""我们可能会与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个人信息"。这意味着,今日头条可以将用户数据与它所谓的关联方共享,而无需经过用户同意。
今年9月,国家计算机病毒中心发布《移动APP违法违规问题及治理举措》,今日头条就因为涉嫌超范围采集公民隐私等上榜"黑名单"。
作为一个内容分发平台,今日头条系的崛起与算法技术息息相关,然而算法是一把双刃剑,一旦失去了正确的企业价值观的约束,就会凌驾于人和其他企业之上,侵犯人的隐私,随意盗取其他企业的成果,严重扰乱市场公平的竞争秩序。对互联网企业而言,如果单纯的为了攫取商业利益,而不顾法律法律红线,不仅为社会所不容,也必将承受被用户唾弃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