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以信贷额度紧张为由一直拖着没有放款,暗示笔者要买点理财或者买份保险,那时候由于笔者刚工作不久,手头也不宽裕,也就什么也没买,到最后放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不过好在一切顺利,最后也是贷款成功了。银行的30万理财产品,结果一周以后马上放款了,最后房屋贷款利息还打了9.5折,可以说是因祸得福。
卖家不停地劝买家要接受上浮15%或者20%,这样银行会放款快,但是上浮更多,意味着造成了额外的损失,买家自然是不肯接受的。僵持不下中,卖家放狠话,再不放款,就起诉买家收回房屋!银行的放款时间是买家无法控制的,因此很少会约定买家要承担责任。既然没有过错责任,也没有事先约定,卖家直接起诉的话,依据不足,赢面不大。
利率全面上浮是大趋势,越到后面,房贷上浮得更高。建议买卖双方可以商量等待补偿措施,例如6月开始每延期一个月支付1-2万元;找中介和按揭公司紧密跟进,接受15%的上浮利率,争取尽快放款。只要不是因为征信除了问题,正常的办完手续,耐心等待即可,反正买家交了保证金,最后是因为他的问题没有下款,责任不在你题主,题主也可以买卖房屋,互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