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养犬管理服务平台9月3日发布消息称,按照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市养犬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目前昆明已进入犬只严管阶段。方案对养犬人作出了有关注意事项提醒。
遛狗不清理狗粪最高罚200元
重点区域内,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必须对犬束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同时,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
其中:
个人饲养的犬只在养犬人住所内饲养,单位饲养的烈性犬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圈养或拴养;
携犬外出,为犬只束好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
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需征得驾驶人同意,并为犬只戴好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携犬外出,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违反此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办电子犬证没收犬只
重点区域内的养犬人,应当及时通过“昆明市养犬管理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主动登记犬只相关信息后,按照就近原则到具备犬只疫苗注射资质的动物医院(诊所)注射疫苗,经审核相关资料后办理养犬登记电子犬证。
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
那么怎么给爱犬办电子犬证呢?
来看看小布之前整理的方法吧
家里养狗速看!可在昆明市养犬服务平台上办犬证
重点管理区域禁养烈性犬
在重点管理区域饲养烈性犬的单位及养犬人,应将犬迁移到一般管理区饲养或送交县(市、区)养犬管理部门。逾期不迁移或送交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
来源:都市时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都市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