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农村耕地占用税开征,哪些情况需要交税,农民要清楚
耕地占用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中,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对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耕地占用税法》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发布的:为贯彻落实《耕地占用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很多人认为在农村耕地上可以建房,只是把耕地占用税交上就可以了,其实,有这种想法可真是太可笑了。所谓耕地占用税,这个税种可不像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增值税那么好交,换句话说,并不是你想交就能交上的。首先的前提是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在耕地上建房才需要交,之所以会设置这个税种,也是为了通过增加税负保护耕地,不是方便个人随意占用耕地建房的通行证。
耕地占用税是在获准占用之后再交,跟咱们建农房不一样。大家肯定也都知道,基本农田是不可以建任何东西的,别说农房了就算是大棚、猪圈等等也不可以,至于耕地,如今我们的耕地面积越来越少,为了保护耕地,保障农民耕种的红线不被突破,也是想方设法的减少其他占用,保障耕地面积。
根据《耕地占用税法》规定,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是以地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人均耕地面积为依据。
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0至50元;
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至40元;
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至30元;
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至25元。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但需要注意的是,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加按百分之一百五十征收。举例:某地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50元/平方米,若纳税人占用一块耕地面积为500平方米,该纳税人应缴纳耕地占用税为37500元,即(500平方米*50元/平方米*150%)。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据了解,只要是重新报批宅基地一般都应缴纳耕地占用税,只是不少地方对老宅基地进行报批的采取了免减政策,对新占用集体建设用地、一般农地按规定收取。因此,农民朋友们在建盖农房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当地的政策,不然即使盖起来了,最终也要被拆除,而这部分损失只能是由个人承担。
基本农田是高压线,农村建房不能碰,大家都知道,在耕地上随意建房是不被允许的,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可能没等建成就已经被停工,农民要想建房子,必须得在获准的批示的宅基地之后才可以开始建,否则不管你交什么税都不可能办下土地使用证,想交钱都交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