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_ 工作3年,从正式工变成派遣工:不是能力不足,又岂会被公司抛弃_国企劳务派遣工转正

有个朋友,在年后岗位要做变动,但他觉得怪怪的,于是跑来问我。

他在现岗位做了三年。他们领导在年终绩效谈话的时候告诉他,他现在的岗位,从年后开始,要变成劳务派遣的形式。

他虽然认为还是在现在岗位,也还是做着同样的事,但这种变动似乎对他很不利。

我说,没错,就是对你不利。很简单,领导在变相的开除你。把劳动解除的风险,转嫁给劳务派遣公司。

对于不熟悉这种变化的人,还以为只是合同签订的主体改变,实质上所有关系和地位都变了。

听完我的说明后,他不对这个安排抱有任何的期望,也同时还是准备起相关材料来了。

派遣工

劳务派遣工,是企业和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用工协议,然后把派遣工派到用工单位工作的一种形式。

在单位工作了两年,也就是和企业至少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在这两年里,自己是企业的一份子,享受企业的所有薪酬福利待遇。

转为劳务派遣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安排相关福利待遇,和现在的工作单位没有半点关系。

现在的单位,只是和派遣公司有相关的劳务派遣合同框架。在这个合同框架下,根据现单位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工作。

最关键的一点是,一旦岗位变成劳务派遣,也就是自己要和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再与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

实际上这就是一种离职后,再入职新单位的劳动关系变更。也就是说,只要办理了离职,自己是不是愿意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现单位都没有关系了。

企业打得一手好牌,变相的裁员,却让员工稀里糊涂的上了当。

派遣工

碰见这种情况,一定不要傻傻地答应了企业的要求,即便薪资福利上涨,也不建议。

公司既然是在变相裁员,那么自己答应了这种看似合理的条件,就是一种犯傻的行为。

企业要是敢这么做,自己最好的选择就是不答应、不接受。

只要员工不接受这种工作岗位性质的变动,企业就没办法继续操作。如果强行操作,就触犯了劳动法。劳动者是有权利申请相关劳动赔偿的。

不答应只是第一步。后面还需要留心收集相关证据,因为你不知道企业还会耍什么花招。

只要自己的证据足够多,企业就拿自己没办法。想要解除,不赔偿是不行的。

在这件事里面,自己完完全全就是个受害者。作为受害者,就不能太软弱,要懂得反击。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谁也不想一个好好的工作,突然间就转换成了另一种身份。企业要想这么做,就正大光明的谈,搞这些小动作,很不大气。

派遣工

不过话说话来,企业想要这么做,是不是因为自己有某些方面的不足,也需要自己思考。

如果自己表现很好,企业给到自己的,不说升职加薪,至少不会考虑把岗位外派。

也就是只有自己并没有创造出应有的效益,让企业觉得养这样一个岗位很亏,才会走这么一招棋。

但从员工角度来说,企业这么做了,肯定是触犯了自己的利益,维护自身权益肯定是需要的。只是说,在维护的同时,还要想想自己的问题。

毕竟事情闹到这一步,不管怎样结果都不会很好。自己始终会面临再找工作的问题。

如果是因为自己能力不行,又怎么确保下一份工作不会出现同样的问题呢?到时候,难道又和企业闹僵,再换一家吗。

所以,如果自己有问题,就要懂得自我反省。这样才会在一步步弥补中,提升自我。

当然,如果是因为企业迫于成本压迫,缩编人员而采取的对策,相对来说还好一点。

不过,缩编也不可能是缩编所有人,依旧有人会留下。而自己作为被缩编的人,本质上还是能力靠后造成的。

所以说,“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句话,一点毛病也没有。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