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一名应届生对于三方就业协议不太懂,他向我提出:三方就业协议是不是等于就业合同?既然谈到三方协议是否等于就业合同,那么自然还会产生一个问题:若签了三方协议不去报道是不是要按照协议内规定的给公司违约金?
这两个问题对于应届大学生来说,是不知道的,因为没有遇到过,辅导员也不会告诉你,只会告诉你,你一定得去,而且会告诉你,要找专业对口的工作。因为对于辅导员的任务,就是保证你能就业,提高学校的就业率。
那么对于第一个问题:三方协议是不是等于就业合同。答案很肯定:三方协议不等于就业合同。三方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但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为什么呢?因为在实习期间,若你想离开实习单位 那你必须要得到辅导员和学校的同意,因为你在实习期内,若实习时间未满足学校规定的实习时间,你就不算实习完毕,你就得不到实习的学分,就毕不了业。那怎么办?就只能向学校申请在那一份三方协议去和另一家单位签订实习协议。但三方协议每个毕业生只有一份,你提出申请再要一份,需要到教育局备案登记才能批给你,是相当麻烦的一件事。
以上也说了,你签订了三方协议,是可以毁约的。只是需要重新找一份工作再签一份三方协议。而且三方协议不等于就业合同,三方协议就类似合同的预约书,只是合同的一个产物,并且约束行并不强。
那么对于第二个问题:三方协议里面用人单位写了不去报道需要赔偿违约金,该不该给?答案是:不用给!这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有法律依据不?基本没有。
三方协议,是一个地方契约,尽管是三方签署的,但得让位于国家层面的《劳动合同法》。自己协议里都说了“本协议自学生毕业后签订《劳动合同》时,自动终止”。所以三方协议违约不用给违约金。但是应届大学生不懂啊,问老师,老师也不会对你说实话的,老师会为了学校的就业率,告诉你不能违约,这也是老师的任务的。
假如运气不好确实遇到一家你违约想告你的公司怎么办?也不用急,根据法律规定,三方协议的违约金不超过对方损失的30%,比如对方人力物力成本在5000元,你给对方1500就是了,有的傻傻的可爱的学生看到高额的违约金,想离职却不敢离职,若你有更好的选择,交了这违约金又能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