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国新办就《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封面新闻记者代睿 摄影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7月2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色介绍,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全国每年将有10余万家公众聚集场所作出承诺后即可营业。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将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
琼色表示,根据《意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据初步估算,这些措施实施后,全国每年将有10余万家公众聚集场所作出承诺后即可营业;数万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10余万名消防专业技术人才从业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尚勇在发布会上指出,消防执法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从社会反映强烈的消防执法突出问题抓起,全面改革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化解风险;坚持简政放权、便民利企,最大力度推行“证照分离”,坚决破除消防监督管理中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提升服务质量;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把该放的权力充分放给市场,做好简化审批和强化监管有效衔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守住消防安全底线;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也接受社会和人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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