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工业用地的旧厂房,却被改造成了商场招商。厂房位于坪山新区坑梓街道人民路,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表示改造涉嫌违规正在走立案程序。
一大半商铺已出租
坪山新区坑梓街道人民西路有一处旧厂房,曾开辟为一休闲娱乐广场,后卖给了新区一位副主任之弟。现在正在准备修建商场,规划土地监察部门称已经通过了审批,其认为该商场不符合规范,通过审批有其哥哥是新区副主任的原因。
该商场主体比较破旧,看上去确实是一栋旧厂房。以租客名义询问得知,商场分为四层,一楼二楼为服饰,三楼为餐馆,四楼则是一个电影院。一个大约50平方米的服装店一个月租金在5000块左右,“我们老板投资了2000多万,估计几年就可以收回成本。”一位招商经理说。
厂房内的主体结构并没有改变,但加装了电梯等设施,临街的一面也被改造成了落地窗。在招商经理提供的租金图纸上记者发现,一大半图纸上的商铺都打上了钩,“这些都已经租出去了,我们12月就打算开业。”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坪山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旧厂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已出让土地,按照深圳市相关政策,已出让土地上进行临时建设的,由各区政府根据严控、严管、严惩的原则,负责审批、管理,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现在他们弄的临时建筑通过了审批。”
在坪山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看到了该厂房改建的审批文件。其用地单位为深圳市纵横千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黄亮东。规划要求上明确写着临时建筑项目为厂房配套设施,建筑总面积为1767.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层数2层。黄亮东表示,用地的法定图则已准备变为商业用地,正在走相关程序。
市规土委坪山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该地段的法定图则确实在修编,但还没有确定,走完程序正常的话也要一两年时间才能完成。黄亮东也坦承变更为商业用地不是那么容易,“很多地方都是这样的。”
对此,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临时建筑不得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结构形式,他们已要求其建筑结构必须采用钢结构,两年到期后自行拆除。“按照审批上面的电影院肯定不能搞,确实有人投诉他们涉嫌超出建筑面积,我们正在走立案程序调查,等封顶后会去测量实际面积查处。”对于其将工业用地用作商场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要建成之后确实用作商业用途再立一个案查处,“他们现在可以说我这样建了就是用作工厂的。”
据了解,根据《深圳市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规定》,临时建筑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为两年,两年期满后可以申请延期一年,之后按规定必须拆除恢复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