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求助者问了咨询师这样的问题,他们夫妻两人,除了在性的方面和谐,其他的方面都感到不和谐,询问这样的婚姻需要继续下去吗?
在我看来,如果感到婚姻中的其他方面都不和谐,但是在性的方面还比较和谐,这种状况还到不了考虑婚姻是否继续的地步,因为这可能是一种“没有爱”的错觉。只要没有实质性的背叛行为,婚姻是可以继续下去的。
婚姻中性与爱的关系
求助者说的这个情况比较少见,因为长期的婚姻生活(局限于夫妻两人)中,性方面的生活不会以单独的和谐形式而存在,也就是说,婚姻中的性与情感是不可能完全割裂的。因为婚姻生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如果其他方面都不和谐,那性的活动也不可能和谐。
这里要注意的是,此时说的性方面的和谐指的是长期的婚姻生活,而不是暂时的和谐。如果只是一次两次的性活动的和谐,并不能说明问题。
例如一次婚外的行为可能给你和谐的性方面的体验,这种一次性的和谐可能跟情感没有关系。但是当这种关系长期持续下去的话,要么会产生感情,要么会因为没有感情而厌烦。
简而言之,跟一个人感情不和谐,可能会有一次性的和谐,但不可能长期保持性方面的和谐。反之,如果跟一个人长期保持性方面的和谐,那就一定会产生情感,并且多是趋向于和谐的。
这个原因就在于,两性之间的情感,尤其是爱情的诞生,都是以性的吸引为基础的。缺乏性因素的基础,爱情就是空中楼阁;而长期的跟一个人保持性的吸引以及性行为的和谐,也就必然会产生两性的亲密情感。
性方面和谐,其他方面不和谐,并非是不爱的表现
弗洛姆在《爱的艺术》中表述,性方面的爱相比母爱的不同之处就是,母爱是一种趋向分离的爱,而性之爱则是一种趋于结合的爱,是对另一异性的完全融合、结为一体的渴望。夫妻双方在性的方面的的所有行为,都是为了克服分离,谋求结合。
而在婚姻关系中克服分离的方式,不仅仅是发生性方面的行为,甚至表达自己的气愤、争吵、任性也是亲密的体现,这就可以解释已婚夫妇常具有的反常行为,他们会采取上床,或者互相发泄怨气和愤怒来克服分离。
换句话说,只要婚姻中的两人在性的方面和谐,其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结合,而不是分离。这种情况下,婚姻显然是要继续下去。
在婚姻咨询中,要了解两人的婚姻状况,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问题就是,“你们的性方面生活是否和谐?”。如果这个答案是肯定的,那这对夫妻的婚姻关系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挽救的可能性就会大增。
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类似的例子,夫妻两个“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但依然不影响彼此在性方面的和谐。虽然彼此之间经常唠叨对方的不是,但要想拆散他们,却几乎不可能。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欢喜冤家”。
对于题主描述的这个情况来看,性方面比较和谐,但是其他方面都感到不和谐,或许这些烦恼让他产生了对婚姻的怀疑。根据以上的分析,他们的婚姻并非是没有爱了,只要双方没有做出实质的背叛行为,那这个婚姻就没有解体的必要性。
我的建议是丢弃“离婚”这个念头,着力于寻找到两人关系的平衡,一种都能接受的相处模式。彼此之间可以增加沟通,以和谐的性的活动作为婚姻相处的润滑剂,逐渐磨合出一个独有的、能够稳定运行的婚姻相处模式。
总而言之,夫妻之间在性的方面很和谐,只是其他方面感到不和谐,并不能说明没有爱了,而是说明两人相处的潜在目的,依然是为了结合。只是在克服分离的形式上,以一种反常的行为方式表现出来。
只要双方没有在精神和肉体上背叛对方,那这个婚姻完全可以继续下去。剩下的就是怎样去经营这个婚姻关系。如果真是到了没有爱并且互相排斥的地步,那夫妻生活也就不可能再接受彼此了。(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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