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购买房产是需要缴纳契税的,如果是交换房产土地是否需要缴纳契税呢?会计学堂小编查阅了相关的税费相关条例,得出的结论是这个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按照前款征税,具体的请看下文!
交换房产土地如何缴纳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
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例所称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
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按照前款征税."
农村集体土地和房产转让怎样缴纳契税?
我是一个农民,有房屋一幢,政府发有农村集体土地和房产证,现在我将房屋转让给别人,不知道是否要缴纳契税才能办理土地、房产过户手续?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年第224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所称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除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权属转让和农村房屋权属转移,应按规定征收契税.契税应由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方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