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一纸公告,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2月6日晚间,徽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计划在内蒙古参与发起新设一家省级商业银行,还计划收购包商银行部分资产负债,并设立或直接收购包商银行北京、深圳、成都、宁波四家分行。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对独角金融分析称,“徽商银行通过入股新包商银行的方式收购包商银行4家分行,不同于政策性兼并收购,基本属于市场化并购方式。”
1
拟发起设立新行,注册资本200亿
根据徽商银行公告,徽商银行计划一次性出资不超过36亿元,在内蒙古自治区参与发起新设一家经营区域仅在自治区内的省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公告称,新设银行名称为“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监管机构、公司登记机构核准为准。该行注册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资本拟定为200亿元。
在新设银行的出资比例方面,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及国有企业将合计持股约50.16%,存款保险基金持股约29.84%,徽商银行持股约15%,建行下属企业——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约5%,具体持股比例以发起设立人协议及监管机构批准为准。
此外,徽商银行还在公告中表示,为保持徽商银行稳健的资本充足水平,满足存量资本债券提前赎回条件,计划在2021年前累计发行不超过2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以确保资本充足水平明显高于监管水平。
据悉,新设立的银行将承接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资产负债,而包商银行早在2019年5月被央行、银保监会宣布接管。彼时,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即日起接管包商银行、接管期限一年,接管组也委托建行托管包商银行业务。
至于包商银行被接管的原因,央行在2019年6月2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中表示,由于包商银行的大量资金被大股东违法违规占用,形成逾期,长期难以归还,导致包商银行出现严重的信用危机,触发了法定的接管条件被依法接管。
值得注意的是,徽商银行还是包商银行的同业交易对手方。2019年8月份,徽商银行在港举行中期业绩会,该行高管在被问及银行同业投资中持有包商银行资产的比例时表示,包商银行正在清产核资工作,徽商银行所涉及的包商银行债权已得到监管确认及偿付保障,部分债券留待后续依法受偿。
天眼查显示,徽商银行成立于1997年4月4日,注册资金121.548亿元,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全国首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成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徽商银行2019年业绩预告显示,2019年,集团净利润约人民币100亿元,同比增长约13%;成本收入比约23%。截至2019年12月31日,集团总资产规模突破人民币1.1万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7%以上;不良贷款率约1.04%。
2
收购包商银行四家分行,磨合成本要注意
除入股“新包商银行”外,徽商银行在公告中表示,为探索城商行可持续发展实现路径,计划收购包商银行部分资产负债,并设立或直接收购包商银行4家分行。
具体内容包括,徽商银行收购以2019年5月24日为准的包商银行北京、深圳、成都和宁波四家分行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全部资产净值912亿元,以及包商银行四家分行价值153亿元的业务。
徽商银行还将承接包商银行与上述资产账面价值等额的负债,接收包商银行四家分行、总行派驻当地事业部及信用卡业务员工,同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责任和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发起成立新行、收购包商银行四家分行的同时,徽商银行也在加紧“补血”。早在2020年1月份,徽商银行就公告称,为了减少上述交易对核心一级资本的影响,计划推进募资总额约132亿元的大规模定增,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内资股不超过17.35亿股、H股不超过6.95亿股。
“这次收购,对徽商银行和包商银行都有好处,有利于双方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对行业里中小银行的并购和重组影响不大,更多的是参考意义。”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坦言,“这次徽商银行收购包商银行4家分行,是一般性的收购,看不到重大的创新之处。”
欧阳日辉则表示,“不同于国外商业银行并购主要是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也不同于以往以强并弱或弱弱式的并购,这次是对有问题的银行的并购,有利于优化行业资源配置。”
“但是,徽商银行收购包商银行4家分行,分支机构变更必须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欧阳日辉说道。
独角金融了解到,根据以往的案例,银行并购后容易出现‘貌合神离’现象,由于人员安排、经营理念、管理机制、企业文化、投资观念、员工素质等方面的差异,并购后双方摩擦成本很大,导致经营不善,无法到达并购的预期目标。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银行并购会越来越频繁,这次并购对以后行业里中小银行的并购和重组的启示是,银行并购要坚持市场化原则,以资本为纽带、以效益为目标、以市场为手段,提升银行竞争力,促进金融资源有序流动和有机整合,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欧阳日辉分析道。
你对徽商银行发起成立“新包商银行”有什么想说的?欢迎评论区留言与我们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