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很多中国人为世界首富贝索斯夫妇的离婚点赞,赞扬他们互留台阶,彼此祝福,好聚好散【世界首富:我离了,她也离了】。
其实,比他们还要优雅的离婚祝福,一千多年前的中国就有了。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蛾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解怨释洁,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三年衣粮,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
希望在我们离婚之后,娘子你能重新打扮,把自己弄得美美的,再重新选择自己的如意郎君,享受花前月下、举案齐眉的美满婚姻。请你把我们两个的之间的恩怨情仇都放下,不要恨对方。各自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都能开开心心。我在此赠与娘子一些衣物米粮等,拿去过日子,希望娘子流年岁月喜乐安好,健康长寿。
这不是话剧中的台词,这是一份在敦煌莫高窟出土的唐代《放妻协议》。所谓的“放妻协议”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离婚协议。
从这份离婚协议中,我们不难看出,唐代不愧是汉语文学的巅峰,离婚协议书都能烂漫到炸裂,满纸几乎不见一点怨气悔恨,饱含了对对方情意绵绵的祝福;兼有双方离别之后冰释前嫌的愿望。文辞清雅规整,真是比情书还美。
哪位“彬彬有法”的读者认为这个离婚协议写的不美,不妨对比一下另一封明清时期的休书,内容如下:
兹有李氏,嫁于郭某,三载以来,不能善待高堂,不孝不敬,恶语相加,冷面相对。刁蛮奸猾,懒惰肮脏,不如禽兽!实则无奈,特立休书,永断夫妻关系,将其送归李家……
这封休书,基本只能用粗鄙不堪来形容了。这位李氏到底是造了多大的孽啊!连禽兽不如这种话都出来了,实在是有辱斯文。写休书的这位郭老哥,我劝你分手应该体面呐。
唐代的这份离婚协议从侧面反映出一点:唐代妇女地位很高,有些夫妻提倡“好合好散”。
在作为“世界帝国”的唐代,离婚极为常见,再嫁也不是什么大事。当时,宋明理学尚未兴起,唐代妇女不以屡嫁为耻,女方再嫁也不为失节,臭名昭著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也是宋代的事情了。
另外,法律也没有对妇女离婚改嫁做出多大的限制,相对后世自由多了。
在唐代,贵为公主,再嫁的也不在少数,比如,武则天女儿太平公主就曾两次结婚,太平公主在第二次婚姻期间,不但大肆包养男宠,与朝臣通奸,还将自己中意的男宠进献给母亲武则天。唐代贞节观念的淡薄和社会的空前开放由此可见一般。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文化氛围之中,“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这样的句子,出现在离婚协议书中,就不足为奇了。
唐朝的法律,像今天一样,是允许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异的,叫“和离”。
法律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如果两口子过不下去,不和谐,就可以“和离”,不违法。
最后,“彬彬有法”恭祝天下人有情人婚姻美满,实在过不下去,也要记得“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你不是喜欢中国传统文化?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