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随便便一套房至少都是100万,高额的房价,可以说很多家庭都无法承受购买,而且深圳地带的房子,很多购买都是有年限的,算来算去,很多人觉得租房会比买房更加的划算,一租就是几十年,不是自己的,过程总会出现一些矛盾。

在广东地区一男子租房,找到了一家本地人房东,交付了20年的租金,并且双方都同意各种事项。没想到过了两年时间,这个一块地方,被他人征收拆迁,于是这个租客就一此为由,开始跟房东谈赔偿的事情,一开始房东认为对方有什么资格跟自己谈,退他18年租金就好,结果男子拿出合同,里面就有一条期间拆迁等赔偿条例。违约的话就要赔付两倍的租金。

房东说起自己看着几十万的租金,就没有在意合同所写的东西,表明着说,对方这就是在坑他,想着自己可以给予他20年的租金,两年的租金也不算他的,男子就表明自己的立场不同意,最后还是赔付了两倍的租金,这样才了事了。

其实类似于这样的事情特别多,在前几个月一位潮州人承包了一个山头几十年,在上面建立了几百米的厂房,没多久生意就倒闭了,就一直放在那里,结果一年的时间,要修铁路,涉及到赔偿,赔偿了几十倍的钱,差不多也有3000多万。如今租房就是很简单的到来,没到期,自己退出押金就不会给予你,同样的道理,没有到期房东违约赶走房客,也是要赔付双倍的违约金,这就是合同在的意义,所以在外面租房的小伙伴,最后还是签一份合同,对自己有所保障,没有合同对方想把你赶走就把你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