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庆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而这起案件的背后,还有着离婚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第三人撤销之诉、物权确认纠纷4起案件。这一系列案件的起因,仅仅是因为“一房多卖”。
一房多卖被多位买家起诉
2016年,胡某将登记于其名下的房屋通过中介公司卖给王某,王某支付部分房款后,胡某却迟迟不交房并办理相关交易手续。接着胡某又将该房屋卖与了张某,并收取了张某的房款,但是胡某又一直拖沓不给张某交付房屋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王某与张某便要求返还房款,但胡某已将房款使用,无力退还房款。无奈之下,二人便分别将胡某起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胡某将房屋交付给张某使用,并经法院调解,胡某同意协助张某办理过户,也同意将收取王某的房款退还。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向多人借款退房款,被债主纷纷诉至法院
胡某在收取王某、张某的房款后,早已挥霍完毕,虽同意给王某退还房款,但又无力还款,遂向他人借钱。后胡某又因无力偿还借款,被他人诉至法院,并被法院判决。
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被前妻告上法庭
让人始料未及的是,胡某卖给多人的房屋并非其所有的财产。2015年,胡某与高某在协议离婚,离婚时确定归高某所有,但房屋并未办理过户,且房屋由胡某一直居住。在张某办理房屋过户时,其前妻高某才知道自己的房屋被卖掉了。于是,她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求撤销胡某与张某达成的关于房屋过户的协议。经审理后,该调解协议被依法撤销,房子也未能过户于买房张某名下。
买房者没了房屋又赔钱,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胡某前妻随即将房屋过户至其名下,因胡某已经将房屋交付于张某使用,此时胡某已下落不明。张某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房款也无处追要,便占着房屋。胡某前妻又向法庭提起确认之诉,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经审查后,确认张某需给高某腾房,并进入到执行阶段。张某无奈,又将胡某诉至本院,要求退还房款。
经过四年的法律交锋,最终张某拿到了判决书,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而这一系列案件的“罪魁祸首”胡某,也因为自己的严重不诚信的行为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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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房多卖引发的“连环案” | 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