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春城晚报
2月24日,记者从西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获悉,西山区于2020年2月9日20时起对香榭丽园7-1号至7-5号、9-1号至9-7号、13-1号至13-5号商铺及其周边区域采取医学隔离封闭管理15天的紧急管理措施,到2020年2月24日20时医学隔离封闭管理期满。
经评估,香榭丽园相关商铺符合解除隔离封闭管理措施的条件,现按程序对该区域解除隔离封闭管理措施。
公告原文如下:
各位住户: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我区于2020年2月9日20时起,对7-1号至7-5号、9-1号至9-7号、13-1号至13-5号商铺及其周边区域采取医学隔离封闭管理15天的紧急管理措施,并实施了现场消杀。到2020年2月24日20时医学隔离封闭管理期满,我区已组织专家对该封闭管理区域进行了医学评估。经评估,香榭丽园相关商铺符合解除隔离封闭管理措施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现按程序对该区域解除隔离封闭管理措施。
感谢各位住户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希望大家同心协力、共抗新冠肺炎,打赢防控疫情阻击战!
特此公告。
西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昆明市西山区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