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想要退伙,要分成三种情况来讨论:
第一种,通过声明的方式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经营期限的,下列法定情形下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经营期限的,提前30天通知退伙。
第二种,合伙人做错事情被除名而退伙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第三种,因为某些法定情形退伙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退伙之后,主要会有三种后果:1、退伙人丧失合伙人身份;2、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3、普通合伙人退伙时,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仍应与其他合伙人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