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给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之后我告诉大家具体原因。遇到找不到被告的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这个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可能很多人都认为如果找不到被告就不能去法院起诉,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立案的时候应当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有适格的原告,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四个条件并没有要求能联系上被告。
二、你联系不到被告,法院有办法联系被告,法院联系被告有具体的制度,叫送达。你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保障被告的诉讼权利。
法院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
1、直接送达,将材料直接交给被告本人或同住的成年家属,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留置送达,直接送达被拒收,邀请被告的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代表在场,将材料留在被告的住所;或者拍照、摄像记录送达过程。
3、委托送达,委托其他的法院送达。
4、邮寄送达,邮政EMS或挂号信送达。
5、转交送达,被告被监禁、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军人可以转交监狱、强制性教育机构、军队政治部门送达。
这么多送达方式总有一种能将诉讼文书送到被告手中。假如上面几种方式都行不通,法律上还有个兜底送达制度,叫公告送达。专门针对被告下落不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
公告送达,在法院的公告栏、被告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从公告之日经过60天视为送达。公告有两次,第一次公告送达诉讼材料,第二次是法院判决后,公告判决书。公告送达,整个诉讼流程下来一般不超过六个月时间,可以完整的走完诉讼程序。
以上内容说明被告找不到,电话也换了,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