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是什么意思_ 中信银行被罚款2020万元,19项事由13项涉及房地产

来源: 凤凰网奇点商业

2月21日,北京银保监局公布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责令公司进行改正,并给予合计20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悉,中信银行19条数罪并罚,但19项违规事由中,直接涉及房地产融资方面的就有13条。包括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入房地产开发公司、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理财资金违规投向未上市房地产企业股权、违规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等。据了解,这主要是去年监管对银行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工作后的结果。

具体到法律依据上,中信银行违反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因此受到重罚。

截至2019年6月末,中信银行公司贷款中房地产贷款余额为3048.50亿元,占比为15.71%,按行业分类排第一位;个人贷款中住房按揭贷款余额为7339.84亿元,占比44.55%。

附:中信银行19项违规事由:

1、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

2、受托支付不符合监管规定;

3、信托消费贷款业务开展不审慎;

4、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股权投资;

5、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入房地产开发公司;

6、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

7、非真实转让不良信贷资产;

8、未对融资人交易材料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审查,资金被用于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

9、违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性质融资;

10、签署抽屉协议互投涉房信贷资产腾挪信贷规模;

11、卖出回购信贷资产收益权,实现信贷规模阶段性出表;

12、理财资金违规投向未上市房地产企业股权;

13、理财资金被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14、违规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

15、并购贷款真实性审核不足,借款人变相用于置换项目公司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

16、协助合作机构签署抽屉协议,规避相关监管规定;

17、理财资金实际用于置换项目前期股东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18、违规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融资;

19、违规向四证不全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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