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闹_ 中央文件明确强调,坚决杜绝“校闹”行为,学校不是无限责任公司_五部门打击校闹

校闹

学校本来应该是一块净土,是学生安心学习的地方,老师在明亮的教室里向学生传授着知识的种子,操场上是充满阳光活力的儿童少年,这是一个庄严神圣的地方,容不得任何邪恶和罪恶的践踏。可是,这些年来,学校已经失去了应有的宁静,经常会受到各种恶劣事件的影响,打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危及教师学生的人身安全。随着社会对教育敬畏的缺乏,学校也成了是非之地。

学校里可能莫名其妙的响起警笛的声音,警车长驱直入,毫无手续地将教师在学生面前从教室里带走。学生家长可以冲击办公室,对教师大打出手、恶语相向,致使教师伤重入院。学生家长可以在学校门前拉起横幅,堵塞校门,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学生无论出了什么问题,哪怕是在家里出了事故,家长也要向学校追究责任。学校俨然是一个无限责任公司,任何事情都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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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校闹”事件的出现,是学校正常的教育活动受到冲击。老师不敢批评学生,生怕学生想不开会跳楼。学校不敢开展正常的校外活动,唯恐学生受伤学校要吃不了兜着走。一旦教师和家长发生冲突,受批评的总是教师,教育主管部门总是怕事态扩大,极力息事宁人。学校和教师到处是一幅弱势群体的样子,谁都可以惹,却谁都惹不起。

这种极其不正常的学生,是对教育的亵渎,是对教师职业的轻蔑,是对学校神圣地位的挑衅。允许这种现象存在,教育就不会是正常的教育,学校就不会是正常的学校,教师就不会是正常的教师,从而社会也不会是正常的社会。各级政府对于这个问题非常重视,也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但是,由于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各种“闹”们并没有得到根治,“医闹”导致了警力进入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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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校闹“的日子也要到头了。在最近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解决”校闹“问题的要求。《意见》指出:”将校园安全纳入社会治理,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坚决杜绝“校闹”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校闹“问题进入了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文件,这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也说明了解决问题的必要性。

杜绝”校闹“,还校园一份宁静,这是办教育的基本要求,更不要说是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了。但是这个问题的解决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有相应的法律保障。正如《意见》中所说,要将校园安全问题作为社会治理问题对待,要有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当然要有依法处理机制。但是这些问题一是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要坚决执行,不能口号多行动少。如果连学校的安全都管理不好,还怎么能够奢谈什么社会治理呢?这应该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基本认识,成为公安、教育等相关主管部门的自觉行动,唯有如此,才能有一个安静祥和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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