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_ 新乡男子被判入狱4年,如今被判无罪,民警却不认同:当年这是精品案件_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因为一纸判决他入狱4年

如今被判无罪

却又陷入了另一个烦恼……

这个激动的男人叫郑永军

他说自己身上背负了一个冤案

1999年12月25日

新长公路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导致一人死亡

郑永军被延津县交警队认定

是这场交通事故的肇事逃逸者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延津县公安局提请批捕

但是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

不予逮捕

直到2007年

他平静的生活再次被打破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永军说当时心里有死的感觉

因为自己受到了天大的冤屈

监狱中他委托姐姐

和70多岁的母亲四处上诉

出狱后他也一直在为此事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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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延津县法院

到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到河南省高院

再到湖北省高院

终于在2019年

拿到了无罪判决书

郑永军说

出来之后 驾照被注销了

他入狱之前就靠开车养家糊口

现在驾照被注销了

就啥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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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跟随郑永军

来到新乡延津县公安局交警队

见到了办案民警何保国

但他却这么说

并且对判决结果提出了质疑

民警的话这让郑永军非常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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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交警队指导员表示

国家赔偿该咋赔咋赔

但驾照恢复可能还需要些时间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入狱4年如今被判无罪

希望这个案子能水落石出

含冤的郑永军能得到应有的赔偿

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快步伐

恢复郑永军的驾照

让他能够继续开车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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