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物业将定信用等级对年度差评企业重点监管
9日下午,南国都市报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为推进海口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结合海口市实际,制定了《海口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1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信用信息有哪些?
基本情况、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指符合办法规定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信息及其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
良好行为信息
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服务规范,诚信经营,创新管理,自觉维护物业服务行业市场秩序等,获得行政机关、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给予奖励、表彰等的信息。
不良行为信息
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存在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强制性标准,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违反市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信用承诺,妨碍或干扰监督管理等行为,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等认定存在违法行为的信息。
如何采集信息
自行申报或其他部门机构提供
采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以生效文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为依据,并按其中认定的信用信息情况对照办法规定的记分标准进行评价管理。
信用信息按如下方式进行采集: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信息由其自行申报;
(二)物业服务企业的良好行为信息或不良行为信息,可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申报,或者由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机构、社会公众等提供。
对于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提供的信用信息,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自身不良行为信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直接录入企业信用档案。
信用等级评定
实行量化评分,记分周期为一年
评定方法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量化评分。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基准分为100分,实行日常加减分制管理,记分规则按照《海口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标准》执行;记分周期为一年,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记分周期届满,恢复信用基准分并重新记分。当年的12月31日总得分即为年度信用分值,按年度信用分值及办法规定评定企业信用等级。
信用等级
(一)A(优秀):年度信用分值为90分以上(含90分);
(二)B(良好):年度信用分值为75分(含75分)-89分;
(三)C(一般):年度信用分值为60分(含60分)-74分;
(四)D(差):年度信用分值不满60分;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在当年度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列入信用黑名单的。
对信用等级为D(差)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实施重点监督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在有关评优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予以减分,在市级纸媒、行业权威报刊或者其他社会影响力较大的网络媒体信息平台予以曝光。(来源:南国都市报)
文章来源: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