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大学毕业的小黄,青春靓丽,美丽脱俗。在一个朋友聚会场合,小黄结实了富家子弟小王,小王帅气的外表、满身的名牌、风趣的谈吐深深打动了小黄。小王出手阔绰,经常给小黄送一些高档的礼物,带小黄出入高级餐厅和影剧院,并声称自己很有办事能力,以后可以帮助小黄找到更好的工作。小黄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毫不犹豫地跟小王办理了结婚证
可是不久,小黄发现小王家境一般,本人只有大专学历,在一家小公司做普通的销售员;更令小黄生气的是,小王隐瞒了其有乙肝的情况。小黄很恼火,不能原谅小王,认为自己受骗了,要求撤销婚姻。那么,小黄应该怎么做呢?
《婚姻法》规定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应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于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小黄和小王的婚姻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范围。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对可撤销的婚姻,要求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隐瞒了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或婚姻无效的情形,会判定婚姻无效;如果仅仅是夸大家庭经济情况和吹嘘个人能力,不能按照撤销或无效处理。至于小王隐瞒了乙肝的病史,也不属于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结婚生育,也可以工作。如果小黄无法容忍小王的欺骗,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除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