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举报_ 视频|常平又一环境违法企业被查,举报群众或可获50万元奖励_环境举报有奖图片

12月20日晚上,根据市民提供的有奖举报线索,常平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公安部门,对一匿藏在瓦房中的无牌电镀厂开展取证抓捕行动。当晚电镀厂被查封,主要负责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已被公安部门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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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前,常平镇关于试行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举报的公告》正式印发,其中明确提出,对群众举报企业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一经查实,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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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执法人员现场控制厂内主要负责人和操作工,并对无牌电镀厂内的情况进行拍摄取证及采水样检测。经查,该工厂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擅自设有电镀、酸洗、碱洗、清洗、除油、甩干等工序及相关生产设备,电镀、酸洗和碱洗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对外排放。现场突击检查时,该工厂正常生产,其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最终流入寒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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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案件十分重要,一旦经营者逃离现场将难以完成抓捕,因此我们的查处行动异常迅速。” 常平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介绍,此类无牌电镀厂开工时间不定时,且经营者反侦查能力强,这对办案人员的查处效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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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和案前侦查,常平生态环境分局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对行动时间进行了准确的预判,行动中仅用10多分钟就控制了工厂相关人员并完成取证。由于初步判断该无牌电镀厂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执法人员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仅用一天时间就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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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显示,钱某无证照电镀厂对外排放的电镀废水中含有重金属镍,且监测因子中总镍的浓度分别为128mg/L,参照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的排放限值要求(总镍为0.1mg/L),上述排放口中总镍超标1279倍。

   综合现场调查情况和相关检测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钱某无证照电镀厂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8条的规定,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犯罪。目前,钱某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案件进一步处理中。

链接:最高奖50万,常平制定有奖举报措施严打违法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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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韦基礼

【剪辑】韦基礼

【作者】 韦基礼

【来源】 绿色常平南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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